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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媒体:我爱我家“买房欺骗“事件应该一查到底

发表于2013-04-03

因卷入购房诈骗事件,我爱我家昨日发表声明,将为卖房中被恶意拖欠房款的业主先垫付2286万房款。一名叫张金凤的买家买下多套房产,只支付部分房款,承诺过户后以抵押贷款付清剩余款项,由我爱我家为此作担保。但房产过户之后,卖房人却迟迟没有收到尾款。涉事的房子,要么被再次过户,要么被办理抵押贷款。

发表于2013-04-03

张金凤买房确实够轰动,不仅拖欠了卖主款项,还能从银行抵押出大笔资金来。中介公司法务部经理曾表示担保合同不是针对房屋卖主,让卖主们感到讨债无门。可突然峰回路转,我爱我家表示先向卖主们垫付欠款,态度大转弯,充满戏剧性,这肯定是受到了压力的结果。

发表于2013-04-03

事情就该这么结束吗?显然不是。这些交易中存在着太多摆不上台面的东西,都值得好好追查。


发表于2013-04-03

其一,付清款项后再过户,是房产交易中铁打的原则。可为什么卖方愿意没拿到全款就过户呢?这显然和去年年末二手房交易过热有关。交易二手房,大多是改善型需求,卖了旧的买新的,如果不过户,下一步的买房、贷款都会受影响。看中的房子可能会“跑掉”,房价也可能进一步上涨。在这种情况下,卖方同意提前过户,多承担了风险,也是有所图的。在这一点上,不仅卖家应该反思,作为政策的制定者、市场的监管者,政府部门也应该好好检讨一下,为什么就不能给交易者创造一个稳定的、迅捷的交易环境呢?

发表于2013-04-03

其次,尽管中介公司辩解自己无责,又非常“识大体”地垫付了欠款,但责任依旧存在,而且很大。明知道张金凤被限购无资格购房,却依旧“设计”出利用他人身份购房的线路图来,显然是打算和已有的政策捉迷藏、钻制度的漏洞。另外,中介公司有责任保证买卖双方的交易安全,比如银行的购房贷款没有下发时,房本往往会保存在中介或担保公司手里,这也是原则。现在这个原则也被突破了。在利益诱惑面前,底线消失,失去了起码的诚信。

发表于2013-04-03

有人钻空子,就说明有空子可钻。房屋买卖交易,一方面各种审核、验证手续极其繁琐漫长,过户还得凌晨排队,另一方面,却又能让人“游刃有余”,显得防君子不防小人,这种现象必须引起重视。不如就把这次张金凤购房事件一查到底,看看到底有多少漏洞,把它当成一个范例、一个契机,用来提高办事效率,严堵各种漏洞,今后让喜欢钻空子打擦边球的个人和企业付出代价。

发表于2013-04-03

不是吧 牌子要不要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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